内容概述根据省生态环境厅《河北省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实施方案》(冀环大气〔〕号)和《邢台市重污染天气重点...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河北省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实施方案》(冀环大气〔2021〕169号)和《邢台市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邢环字〔2021〕43号)的规定,经市、县两级核查,我市邢台市三实橡塑制品有限公司等19家企业符合对应行业C级标准,拟将其绩效等级由D级升为C级,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21日。
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电话和信箱:
电话:0319-2028308
邮箱:xtsdqb 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