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概述根据《山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山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
根据《山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山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规定》要求,省发展改革委认真履行整改责任和督导责任,扎实推动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6项问题整改及销号验收等工作。我委多次组织省有关部门、行业专家赴各市开展工作指导,并通过听取汇报、审查资料、现场检查等形式开展销号验收工作。2025年1月10日,我委向16市及8个省直部门反馈销号验收意见,并指导各市、省有关部门按要求进行了销号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我委于2月14日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申请进行销号评估。4月24日,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召开专家评估会。4月27日,我委收到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复函,确认任务整改符合验收销号有关要求。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有异议,请以电话、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等方式向省发展改革委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公示日期:2025年5月7日--20日
联系电话:0531-51783094
传真:0531-51783104
电子邮箱:gyc_sdfgw shandong.cn
通讯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
邮政编码:250011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