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发改函〔2016〕1083号
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东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资金补助项目的通知》(东发改〔2015〕303号),经供电部门统计、市发改局审核、市财政局复核,确定市第三批(第一期)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专项补助资金共2189080.7元(详见附件),现将补助资金拨付给你们。
特此通知
附件:东莞市第三批(第一期)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专项资金补助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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