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资源学会建议政府修改贸易部制定的锡出口条例,原因是目前的管理条例会导致垄断行为的出现。
根据No.32/2013管理条例规定,印尼商品及衍生品交易所拥有出口权利,IRESS集团指控这一规定存在垄断行径。
IRESS主观Marwan Batubara表示,不合法的出口和垄断行径的出现,主要是源于管理条例的松懈导致。这势必会让锡企业乃至国家蒙受损失。
他表示:“条例应当需要修改,或者总统必须颁布法令。”去年,在现有条例颁布之后,锡的走私率变得猖獗。据海军报告,在今年3月初,大约有176箱锡装船运出巴淡岛。
早前,印尼大学Dian Puji表示,是时候将锡贸易规则的权利收编至总统级别,而非是部长级别,Dian表示总统法令可以去除人们对贸易部通过印尼商品及衍生品交易所获得锡贸易优势的揣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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