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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5日--2024年3月6日(2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2352652
传真:0994-2357370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邮编:831100
项目名称:其亚新疆集团木垒300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40万千瓦光伏项目)
建设地点:新疆昌吉州木垒县境内东北部木垒县老君庙新能源基地,距离木垒县约130km
建设单位:新疆其亚光电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新疆沃谱瑞节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项目规划建设400MW光伏电站。光伏电站设置125个光伏子方阵,每个光伏子方阵设一座升压箱变,光伏方阵单元分别通过配套的逆变升压单元升压至35kV后经16回集电线路接至拟建的2#220kV升压汇集站。
本工程实际装机容量为493.87MWp(容配比1.23),光伏组件选用580Wp单晶硅双玻光伏组件,共计851500块,每个光伏组件串由26块光伏组件串联而成。每27~28串光伏组件接入1台组串式逆变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本项目的废气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扬尘。施工期尽量减少占地,对施工场地进行围挡,禁止在大风天进行此类作业,土方作业时辅以洒水抑尘、覆以防尘网,车辆加盖篷布或采取密闭运输方式。机械、车辆使用标准柴油,加强机械、车辆维护保养,通过采取上述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废水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水排放执行标准
本项目施工期间废水排放主要为生活、施工机械清洗废水、拌和站设备清洗废水。临时场地开挖简易隔油沉淀池,对施工机械清洗污水集中进行处理,机械清洗污水处理后尾水全部用于施工场地冲洗、工区洒水或施工机械冲洗等;在生活区设置生活污水防渗收集池,生活污水收集后定期用吸污车拉运至木垒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拌和站设备冲洗废水中夹杂砂石、残留混凝土排出,废水由导流沟进入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三)噪声影响环保措施及噪声排放执行标准
选用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标准的施工机械,采取低噪声工艺和设备、禁止夜间运行高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远离场界布置,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四)固废影响环保措施及固废排放执行标准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人员生活垃圾、废光伏组件。施工期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定期运至就近的生活垃圾收集系统统一处理;包装袋由施工单位统一回收综合利用。运营期废太阳能板组件由生产厂商直接进行更换后回收,变压器油直接由处置单位拉走不在项目区暂存,废机油分类收集至密闭容器内,暂存于其亚新疆集团木垒300万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危废暂存间,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含油抹布、废手套随工作人员带走后进入生活垃圾箱。
(五)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过程中,明确施工用地范围,在施工便道设置边限界,严禁施工人员、车辆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禁止乱碾乱轧;严格控制光伏区域开挖施工作业面,避免超挖破坏周围植被,减少对生态的破坏。临时性占地应对表土进行剥离集中堆存,用于后期临时用地表层覆土;施工结束后拆除临建设施,对施工便道、临时用地等进行土地平整,恢复原有的自然地貌。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对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和环境质量造成影响。采取机械治沙和生物治沙等综合整治措施,控制土地沙漠化的扩展。同时应及时到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水土保持许可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