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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包头市生态环境局达茂旗分局关于年月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达茂旗分局关于2024年10月12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10月12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2日-2024年10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电话:0472-8426191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茂联合旗生态环境分局(014500)
一.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国电电力内蒙古新能源双良包头市60万千瓦园区绿色供电项目(光伏部分)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满都拉镇额尔登敖包嘎查
建设单位:国电电力(达茂旗)新能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内蒙古添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项目光伏电站建设规模为180MW,采用风光同场的布置方式建设,全部通过35kV集电线路接入220kV升压站35kV侧,本光伏场区配置发电单元55个,包含54个3300kW发电单元和1个2000kW发电单元,采用1500VDC组串式逆变方案。本项目总投资81000万元,环保投资662万元,占总投资的0.8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或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1.废气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主要是道路扬尘,运输车辆控制车速,对道路进行洒水抑尘。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水主要是光伏板冲洗废水。光伏板冲洗废水直接排至光伏板下面,用于厂区绿化灌溉。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各类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废旧电池板更换后统一运送至有回收处理能力资质的企业进行回收;事故箱式变压器泄漏于箱式变压器内下方的事故油池内,若需暂存则依托升压站的危废暂存间暂存;维修垃圾及油污同事故油池废油依托辖区内符合资质经营单位进行收集处置。
5.生态: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进行综合整治、植被恢复等,种植适宜当地生长的针茅、冷蒿、羊草、沙打旺等北方干旱地区适宜草种。经自然恢复后,植被覆盖度不低于周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