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概述 月日上午点,生态环境部召开年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主持,会议中...
9月20日上午10点,生态环境部召开2019年9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主持,会议中就今年秋冬大气治污方案作出明确表示:
攻坚行动措施坚决反对“一刀切”,方案一律不涉及强制性错峰生产、大范围停工停产等要求,生态环境部坚决反对“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
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介绍,今年秋冬季将继续按照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有关要求,联合有关部门和地方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
攻坚行动措施坚决反对“一刀切”,方案一律不涉及强制性错峰生产、大范围停工停产等要求,生态环境部坚决反对“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
在措施上,今年将更加突出科学施策。实施差异化应急管理,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实施企业分类分级管控,达到A级的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可不采取减排措施,B级企业适当少采取减排措施。
目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正在向相关部门、地方、专家等征求意见。
截止目前,为禁止一刀切,水泥大省山东济宁市发布相关方案表示:绿色标杆企业减免,为纳入的企业执行最严停限产。
据悉该方案要求对行业污染排放绩效水平明显好于同行业其他企业的工业企业,可按规定实行不限产或少限产。
建材(水泥熟料、粉磨站、陶瓷、砖瓦、石灰、玻璃棉、石膏板、岩棉、矿物棉)、焦化、铸造、玻璃、炭素、各类锅炉、涉VOCs等行业所有企业要全部纳入管控清单,凡是未纳入的,采暖季期间按同行业最严标准执行停限产。
对企业落实停限产情况进行检查,并建立巡查、整改台账。确保企业严格执行停限产措施;对应列入本方案停限产企业名单而未列入的、以保障民生为由规避停限产的或未按要求落实停限产措施的企业,一律纳入停产管控范围,并依法依规进行严肃查处。
采暖季期间(2019年11月15日—2020年3月15日),满足A级的企业可不予限产,满足B级的企业在停产不少于连续续1个月(12月或1月),其他情形的企业在停产不少于连续3个月(11月15日—2月15日或12月15日—3月15日,鼓励县市区分批轮流停产)。各县(市、区)可根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管理实际加严要求。如山东省水泥协会出台更严停限产要求,从严执行。
采暖季期间(2019年11月15日—2020年3月15日),粉磨站停产不少于连续2个月(11月15日—1月15日或1月15日—3月15日,鼓励县市区分批轮流停产)。各县(市、区)可根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管理实际加严要求。
整体来看,与去年相比,今年攻坚行动措施的主要变化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更加强调依法依规。
坚决反对“一刀切”,方案中,强制性错峰生产、大范围停工停产等要求一律没有涉及,坚决反对“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严格依法依规。最近个别自媒体把秋冬季攻坚行动和停产停工划等号,这是不符合实际的。
二是更加突出科学施策。
实施差异化应急管理,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各地根据《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夯实应急减排措施,实施企业分类分级管控,达到A级的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可不采取减排措施,B级企业适当少采取减排措施。
三是更加注重因地制宜。
分类施策,推动工业企业深度治理,加强对地方和企业的差别化指导,结合本地产业特征、发展定位等,科学确定治理方案。
目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正在向相关部门、地方、专家等征求意见,待攻坚行动方案正式印发后,我部将向媒体朋友通报,同时指导重点区域各城市依法治污、精准治污、科学治污,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