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提高
电石、
铁合金企业环境污染治理水平,切实解决企业在污染治理和设施运行过程中存在的设备老化、技术落后等问题,府谷县要求所有电石、铁合金企业从7月1日起到10月31日止,分三批对照和落实环境污染治理工作措施。
一是所有电石、铁合金企业冶炼炉主烟道要在与除尘管道连接口以上50公分处截堵并焊死。二是一台冶炼炉配备一套除尘设施,禁止两台或多台冶炼炉共用一套除尘设施。三是电石、铁合金企业配套建设的除尘设施要达到两级或两级以上,其中最后一级除尘必须是布袋除尘设施。四是根据电石、铁合金冶炼炉的规模,配套的除尘设施必须合理配置引风机功率、布袋过滤面积、引风机管道,以确保除尘设施能满足生产负荷要求。五是电石、铁合金冶炼炉加料口、出料口及中央三角区要设置集烟罩或采取封堵措施,必要时要配备专用引风机或对炉体采取密闭措施,全面解决冶炼炉生产过程中的无组织排放。六是除尘设施出灰口要采取密闭收集措施,除尘灰要实行密闭运输。七是电石、铁合金冶炼炉炉渣和除尘灰要尽量实现回收利用,对确需贮存的,必须设置具有防渗漏、防流失、防扬散措施的专用贮存设施、场所。八是原料产品整齐、有序堆放,白灰、焦粉必须棚式储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