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我国国土资源管理加强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今后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征地、开矿等重大项目,要在合法性评估的基础上进行社会风险评估。
国土资源部部长、国家土地总督察徐绍史在全国国土资源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说,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土地、矿产两大稀缺资源方面拥有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和大额预算支配权力。法治首先是治官治权,不是治老百姓。土地、矿产等领域的工作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城乡社会稳定密切相关,必须加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强化社会管理方面的责任意识,提高对社会风险进行充分评估的能力。
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强调说,土地征收、矿业权审批中稍有不慎就会引发甚至激化矛盾,不但影响经济发展而且可能酿成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今后重大征地项目、矿山开发项目、影响周边关系比较复杂的项目,在合法性评估基础上也要进行社会风险评估。凡影响面广,容易引起社会问题的国土资源重大项目、重大改革措施、重大资金使用等都要进行合理性、可行性和安全性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