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日前下发紧急通知以遏制高耗能行业再度盲目扩张。针对目前各地自行制定出台鼓励高耗能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发改委要求已经出台的要坚决废止,并严禁通过减免税收等各种优惠政策招商引资。
高耗能行业扩张势头再起
国家从2003年开始对钢铁、电解铝、水泥行业实施宏观调控,产能过剩行业盲目发展的势头曾一度得到遏制,加之一些高耗能行业受电力和原材料供应紧张局面的制约,投资增幅明显回落。
但是从2007年开始,由于国内能源供应,特别是电力供需矛盾总体缓解,高耗能行业开始重新在一些地区盲目扩张,致使今年一季度大多数高耗能产品的产量增长幅度都在20%以上,其中粗钢产量增长22.3%、
铁合金增长44.4%、电解铝增长36.6%、
焦炭增长23.7%、
电石增长34.1%.在今年一季度经济运行发布会上,发改委经济运行局副局长朱宏任曾警示,目前工业生产速度如果继续加快,“有可能造成经济运行出现大的起伏”。
违规企业须依法停止供电
为遏制高耗能产业进一步盲目扩张的势头,发改委要求各地在废除违规优惠政策之外,还应自查自纠差别
电价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于违规盲目扩张和不按期淘汰落后高耗能装备及产品的企业,电力供应企业要依法停止供电。
信贷部门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准入条件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各类高耗能行业建设项目,不应提供授信支持,国土、规划、建设、环保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也不办理相关手续。严禁通过简化法定审批程序,形成“绿色通道”突击上高耗能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自行清理违规出台的鼓励高耗能产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纠正违规建设高耗能项目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及时向国务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