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官方网站公布了《特殊和稀缺煤类开发利用管理暂行规定》,我省攀枝花矿区被纳入特殊和稀缺煤类管理范围。
按照该规定,特殊和稀缺煤类矿区的资源开发由中方控股,要优先采用露天开采,煤矿的设计服务年限不得低于煤矿设计规范规定的1.2倍。新建大中型特殊和稀缺煤类煤矿投产后10年内,原则上不得通过改扩建、技术改造(产业升级)、资源整合(兼并重组)和生产能力核定等方式提高生产能力。上述规定将于2013年1月9日起实施。
所谓特殊和稀缺煤类,是指具有某种煤质特征、特殊性能和重要经济价值,资源储量相对较少的煤炭种类,包括肥煤、焦煤、瘦煤和无烟煤等。瘦煤是烟煤的一类,是对煤化度较高的烟煤的称谓,是炼焦用煤中的一种。
攀枝花煤炭资源储量超过3亿吨,其中大部分是焦煤和瘦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