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概述 关于百姓举报钒厂肆意排污、排烟无果后,状告省环保厅不履行职责行为。省环保厅答复如下:(部分) ...
关于百姓举报钒厂肆意排污、排烟无果后,状告省环保厅不履行职责行为。省环保厅答复如下:(部分)
我厅一直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对沅陵县菩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严格监管。
沅陵县菩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位于湖南省沅陵县凉水井镇蒙福村,现任法定代表人曾华鼎。该公司年产1000吨五氧化二钒建设项目于2006年12月委托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原局)于2007年2月13日出具了《关于沅陵菩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00吨五氧化二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湘环评[2007]8号),提出“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工程竣工后,须按规定申请试生产,试生产三个月内申请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经我局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怀化市环保局和沅陵县环保局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一)沅陵县菩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00吨五氧化二钒项目在2013年10月前一直处于建设、调试阶段。
该项目于2009年5月开工建设,2011年11月至2012年5月进行设备安装和烘炉,2012年6月至2013年9月进行机械设备调试。该项目环评审批时国家还没有制定钒工业生产行业的排放标准。2011年10月1日才实施《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2—2011),要求现有钒工业企业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水、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即验收必须是戏标准。所有设备调试、工艺配套必须按新标准进行。所有钒厂都有这样一个提质改造过程,有的会更长。
(二)沅陵县菩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00吨五氧化二钒项目自2013年10月至今,一直进行试生产。
2013年省环保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试生产管理的通知》(湘环发[2013]8号),明确从2013年3月11日起,省环保厅审批的建设项目试生产由各相关市州环保局负责审核。沅陵菩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00吨五氧化二钒项目试生产可由怀化市环保局审核批准。
2013年9月8日,菩恩公司向怀化市环保局递交《沅陵县菩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关于1000吨/年五氧化二钒项目试生产的申请》。
2013年9月30日,沅陵县环保局根据要求出具《关于沅陵县菩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00吨五氧化二钒项目试生产环境监察意见》认为:菩恩公司基本按照要求落实了环保“三同时”制度,需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已同时建成,同意该项目试生产,请报怀化市环保局审批。
2013年10月24日,怀化市环保局《关于同意沅陵县菩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00吨五氧化二钒项目试生产的函》(怀环函[2013]78号)。怀化市环保局根据现场勘查和沅陵县环保局意见,认为菩恩公司年产1000吨五氧化二钒项目配套环保设施基本建成,具备试生产条件,同意该项目投入试生产。
2014年1月18日,菩恩公司向怀化市环保局递交《请求延期验收的报告》,提出延期试生产的申请,申请将试生产延期6个月。
《建设项目建议您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对试生产3个月内不具备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试生产的3个月内,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延期验收申请,说明延期验收的理由及拟进行验收的时间。经批准后建设单位方可继续进行试生产。试生产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因此,2014年3月17日,根据申请和企业的实际情况,怀化市环保局出具了《关于沅陵县菩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00吨五氧化二钒项目延期试生产的批复》(怀环监[2014]15号),同意延期试生产6个月。
由此可见,菩恩公司年产1000吨五氧化二钒项目依法向环保部门申请试生产,并在获得环保部门同意后投入试生产。2013年10月投入试生产以后,由于设备调试、行情不好、春节假期等影响,生产负荷不能达到75%要求,无法开展验收监测,不具备“三同时”验收条件。企业依法在3个月期限内向环保部门申请了延期验收,说明了理由及拟进行验收的时间,并取得了环保部门同意延期试生产的批复,目前企业试生产并未超过批复的期限,试生产并未违法。
(三)菩恩公司年产1000吨五氧化二钒项目自2013年10月底试生产以来,环保部门一直依法进行监管。省、市、县3级环保部门按照要求对该项目定期进行监察、监测,依法履行了监管职责,监督企业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落实了污染治理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建设单位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应当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沅陵县菩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00吨五氧化二钒项目,经过试生产调试,目前各项污染治理设施已基本达到稳定运行状态,2014年4月,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按国际按相关规范对该企业开展“三同时”验收监测。从监测结果看,废水、废气、噪声等指标能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然在沅陵县环保局关于红网百姓呼声栏目中“沅陵县用坪乡,一个被钒污染的地方”一贴的回复中,关于凉水井钒厂情况说明时说:“沅陵县凉水井镇有一家钒加工企业,即沅陵县菩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凉水井镇蒙福村,已进行环评,并经省环保厅审批,于2011年9月底投入试生产。该公司配套建设了烟气处理设施,采用钠钙双碱法棒栅喷淋加旋流塔板工艺,经我局环境监测站津南4月采样检测,废气达标排放。我局将加强对公司环保设施日常运转情况的监管,确保烟气稳定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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