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概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号令),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向公众公告相关环评信息,现将该项目有关环境信息进行第一次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江西中石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型稀土永磁材料生产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赣州综合保税区B-4-4地块,地理坐标N25°51'24"、E114°48'31"。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从事新型稀土永磁材料的生产加工,拟总投资10000万元,总用地面积约30亩,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办公楼、仓库等,并配套建设环保工程及其它配套工程;购置各种所需的先进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利用稀土金属、铁等为主要原料,形成年产2000t新型稀土永磁材料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江西中石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海波
联系电话:15158131375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机构名称:江西源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育香
联系电话:0797-8401382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其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凡对本项目建设有意见和建议的个人或单位可在公告10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反馈至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或当地环境主管部门。
江西中石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