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概述 广西国华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年产吨氟化稀土、吨氟化锂和纳米稀土功能材料项目(一...
广西国华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年产1000吨氟化稀土、500吨氟化锂和纳米稀土功能材料项目(一期)(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审查,现通知如下:
一、项目氟化物对人体的影响分析,通过引用《广西贺州金广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稀土金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周边植物样的监测结果,论证本项目周围居民摄入情况。我局认为拟建项目周边已建成投产产生该特征因子的企业,且企业周围植被情况与引用项目差别较大,该引用不能代表拟建项目现状情况,不具备引用条件,项目应补充周围植被监测数据。
二、鉴于上述问题,我局决定暂缓批准你公司广西国华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氟化稀土、500吨氟化锂和纳米稀土功能材料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二十五条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如项目确需建设,应修改完善环境影响报告书后,按照规定程序重新报我局审批。请崇左市生态环境局中泰产业园分局进行监督检查。
崇左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