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概述日前,工信部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布关于印...
日前,工信部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布关于印发《耐火材料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的通知,同时发布《耐火材料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以及《耐火材料行业规范公告申请书》两个文件。该管理办法的发布,对规范耐火材料市场,推动企业自我监督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耐火材料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主要为配合《耐火材料行业规范条件》,规范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生产线公告工作,进入公告名单企业就要按照规范条件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并定期组织自查,并上交自查报告。
此次《耐火材料行业规范条件》及《耐火材料规范公告管理办法》的相继发布,将进一步规范耐火材料市场,逐渐消除耐火材料行业的恶性竞争,净化市场环境,在大经济环境下行的情况下为耐火材料产业提供新出路。
工信部要求各单位及时将各地区符合《耐火材料行业规范条件(2014年本)》的企业申报材料及单位审核意见报送。
电话:010-68205567/68205579(带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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