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概述 按照省大气办《关于做好年绩效分级和应急减排清单修订工作的通知》(冀气领办〔〕号)文件精神,衡水...
按照省大气办《关于做好2020年绩效分级和应急减排清单修订工作的通知》(冀气领办〔2020〕94号)文件精神,衡水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相关单位结合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的情况,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进行了修订并通过生态环境部审核,形成了《2020-2021年衡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企业减排措施清单》(2020年11月),11月8日已经正式公布实施。
全面排查,摸清涉气企业底数
今年衡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是在5月份启动的衡水市2019年大气污染源清单排查的基础上开展的,原则上涉气企业全覆盖。衡水市今年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涉气企业共计5715家,与2019年数量基本持平。其中重点行业企业共3450家,主要涉及塑料(7310,-55.00,-0.75%)制品、工业涂装、橡胶(13940,-270.00,-1.90%)制品制造、水泥和家具制造等行业;非重点行业企业2265家,主要涉及焊接加工、金属制品、农副食品和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等行业。
全面推行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控
衡水市涉及到的生态环境部、省大气办划定的绩效评级重点行业共有29个,3450家企业,主要涉及的重点行业主要涉及塑料制品、工业涂装、橡胶制品制造、水泥、家具制造等行业。市大气办成立重点行业绩效评级工作领导小组,通过技术审查、现场核查,共有90家企业通过生态环境部、省大气办审核,其中包括A级企业14家,B级企业52家,引领性企业24家。另外C级(非最低等级)重点行业企业520家,C级(最低等级)企业有1012家,D级企业有1247家,非引领性企业有781家。根据部、省绩效评级技术指南要求,按照企业绩效等级修订了相应的应急减排措施。
严格规范企业应急响应
操作方案的编制修订备案工作
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应该包含企业基本情况、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主要涉气产污环节及污染物排放情况,并载明不同预警级别下的应急减排措施,明确具体的停产生产线及工艺环节,同时给出各类减排措施的关键性指标。
对于一些应急减排措施操作方式简单、措施落地容易的企业,以及轮流生产的企业,这类企业只需制作“一厂一策”公示牌并在厂区门口等明显位置张贴公示牌向社会公开即可;对于一些减排措施与去年相同的企业,可以继续使用2019-2020年秋冬季编制的操作方案,但需要按要求更新“一厂一策”公示牌。
涉及有毒有害气体聚集,以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利用等存在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隐患的工业企业,其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操作方案在征求环保专家意见的同时应充分征求应急管理专家意见,确保应急减排措施符合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各县市区要加强指导辖区内企业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的编制、修订、备案工作,做好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与市、县两级应急预案的衔接,增强预案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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