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粮”怎么就变成了“粗粮”?——江东亮等委员谈加强
稀土钨锑等战略性矿产资源监管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江东亮在3月5日的科技界小组讨论会上说,我国矿产资源总体较贫乏,仅有少数几种如钨、锑、稀土矿等在国际上储量相对较丰。但由于缺乏对稀缺与战略性矿产资源的监控,大量珍贵的矿产资源在无约束下盲目开采,造成了资源的极大浪费,而且大量开采的矿产资源均以原矿销往国外,很少有深加工产品。
香港骏豪集团主席朱树豪委员、钢铁研究总院高级工程师李卫委员在全国政协大会发言中,也提到了加强稀土等战略矿产资源宏观调控以及强化立法储备等问题。
稀土、钨、锡、锑等战略资源开采强度惊人,资源浪费极大,综合利用水平低下。据江东亮委员介绍,稀土与钨、锡、锑被并称为我国最富有的四大战略资源。近十年来,我国国民经济高速发展,有些地方和私人采用低技术滥开滥采珍贵战略资源,不仅浪费了资源,造成经济损失,而且大量废弃物造成环境污染。
由于近年来国际钨价几次上扬,一些中国钨矿和钨业企业为获取眼前利益而超量开采、扩大产能。中国的钨储量已从早些年的45%降到了35.5%。与储量比下降形成对应的是,我国钨资源消耗上升。2004年10月国际钨协会议通报,目前全球钨消费总量中,中国占37%,居世界首位。世界钨工业消耗的钨资源至少80%是来自中国,而20年前这个数字仅为一半。
我国保有储量和产量均居世界首位的锑矿也不例外。有关数据表明,我国锑保有储量1957年为39.3万吨,1996年锑矿储量达到278.16万吨的历史最高水平,之后,随着找矿难度加大,加上锑矿储量消耗速度大于储量增长速度,1996~1999年锑保有储量下降13.9%,年均下降4.9%。
我国稀土资源储量约占全球总储量2.1亿吨的43%,位居世界第一。而且17种稀土元素齐全。产量和供应量约占世界总量的90%以上。但是,朱树豪指出,我国稀土资源过度开发,产能严重过剩,利用率低下。据了解,我国现有稀土生产企业100多家,稀土冶炼分离年生产能力超过20万吨,但全世界稀土产品年需求量不过10万吨,造成产能过剩。同时,我国稀土采、选、冶综合利用率低,北方矿大约只有60%左右,而我国特有的南方地区离子型稀土矿,目前的平均利用率也只有20%~50%。
尽管出口量大,我国稀土行业还是陷入了“卖得越多,赚得越少”的困境。“由于地方利益和保护主义,大量开采矿产资源均以粗矿低
品位销往国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而国外再将粗矿精炼和分级后再返销我国,赚取高额利润。”江东亮不无痛心地指出,“以初级产品出口为主是我国许多行业对外贸易中的致命弱点。宝贵的资源消耗了,但产品附加值却不够高,而我们进口的一些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产品往往又是在我们的初级产品基础上加工生产的。”
数据显示,从1990年到2005年,在世界高科技电子、激光、通信、超导等产业对稀土原材料呈几何级增长的需求推动下,中国稀土的出口量增长了近10倍,但平均价格却被压低了64%。朱树豪说,直接造成这一局面的原因是中国稀土出口企业各自为战,国际上进口我国稀土产品的公司仅有几家,高度集中,同一份订单同时发给中国许多企业,造成中国稀土企业之间竞相压价,有些企业利润率低至1%。2007年调整后全国尚有39家稀土出口企业,虽然较之前的200多家大幅减少,但数量依然偏多,不过经过国家调控,2007年中国稀土价格上涨四五成,开始走出连续7年的价格低迷期。
不过,朱树豪指出,我国稀土产品绝大部分是中低端产品,初级产品出口量占整个稀土出口总量的75%。在高端产品精炼、高附加值产品研发,特别是在稀土功能材料的研发及产业化方面,与国外存在一定差距。相比之下,美、日、法等国家掌握了生产稀土功能材料的核心技术,形成系列专利,垄断了国际市场的份额。
李卫也在大会发言中提到,我国稀土产业主要生产低端产品,这与研发投入力度不足、科研力量分散、应用产品开发滞后、自主创新不足等密不可分。
更为严重的问题,与我国稀土企业盲目扩大产能、竞相出口价格低廉的稀土产品形成强烈对比的是,近年来西方发达国家纷纷大量进口我国稀土产品加以囤积。江东亮指出,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部分拥有稀土矿的国家实行限制或停止开发本国的稀土矿,转而从我国进口作为战略储备。日本从我国进口的稀土矿产占其总进口量的比例高达83%,并于2006年3月宣布将铟、铂及稀土三种资源列入储备对象,扩大了稀有
金属品种的储备范围。此外,由于境内外资企业在我国购买稀土原料、初级产品不受出口配额限制,日本等国近年来在内蒙古包头等我国稀土资源区大规模投资设厂,变相获取我国稀土原料。
强化稀土等战略性矿产资源管理,实施战略资源储备,发展高端应用产品,重掌国际市场稀土定价权
“钨、锑、稀土矿产、硼砂等资源均属重要战略物资,是国防建设和高新技术所需新材料的主要原料来源。”江东亮说,“以钨矿为原料的
碳化钨是重要硬质合金材料,是精密机械加工所必须的刀具材料。至于稀土矿产,更是重要激光材料——陶瓷透明材料、装甲材料、闪烁材料的主要原料,硼砂资源则是核中子吸收材料和防弹材料的基本原料。”他呼吁,国家相关部门应该出台一套严格监控国家稀缺、重要矿产资源的政策,没有国家批准授权,不允许非法开采和冶炼,不允许无序低价出口资源和半成品。
李卫建议,稀土资源是战略资源并且富集于我国,我们就应像石油输出国对待石油资源那样,采取相应的调控措施,发挥好稀土的战略资源的作用,维护国家的利益。他说:“应在国家层面专题研究稀土问题,建立健全稀土等战略资源管理体制和机制,尽快出台稀土行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组建稀土行业协会,加强稀土行业的监督管理,对国内外稀土市场加强监测和预警。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尽快将稀土产品生产总量、出口总量和市场价格控制在合理范围内,重新掌握国际市场稀土定价权。建立稀土资源战略储备制度并制定和实施稀土资源保护措施。”。 朱树豪建议用法律手段、行政手段、市场手段三管齐下,立法管控和科学合理开发利用稀土等战略资源。他认为,第一要进行战略资源储备立法。目前,迫切需要摸清中国的战略资源家底。同时,尽快启动战略资源储备立法,尤其是稀缺战略资源储备的立法工作。用法律明确必须储备的资源来源、品种、数量、时间、方式、责任机构等。
第二要运用行政和市场手段,加强稀土等战略资源的管理,推动企业整合提升。在稀土出口流通领域,建议组织国内企业价格联盟应对国外公司对中国稀土产品的低价打压。同时,实行出口总量控制,严格限制各类稀土矿产品和初级产品的出口,禁止中、重稀土初级产品出口。此外,应整合重组出口机构,将战略资源的进出口权集中到超大型企业中。
第三要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力争形成一批获得国际专利的项目和技术,大力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稀土高技术新材料以及高附加值应用产品。
第四要创新稀土产业管理体制和机制。现在分设于国家多个部委的稀土管理机构和职能,可考虑必要的整合,强化国家稀土办的职能和权力,便其成为稀土行业具体的权威管理机构。同时,建立行动统一、执行有力、反应迅速的产量调控机制,在特殊时期或对特殊品种,甚至可考虑实行国家专控或专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