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日起,我国开始对部分产品的出口关税进行调整,取消小麦、大米、大豆等粮食产品以及硫酸、钢丝等工业品的出口暂定关税,降低微细目
滑石粉,中小型型钢,部分氟化工品,部分钨、钼、铟等有色
金属及其中间品等产品的出口暂定关税。
为及时反映湖南省进出口企业呼声,帮助湖南省企业争取国家关税和
出口退税政策支持,湖南省财政厅近日发出《关于征集调整关税及出口退税率建议的通知》,向全省广大进出口企业、行业协会、行管办及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征集增列税目、调整进出口暂定税率、调整国外同类产品进口税收政策、关税谈判要价及调整出口退税率的建议。各有关单位应该于7月15日前,将建议报给省财政厅。省财政厅将随时整理上报各单位调整出口退税率的建议,各单位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送有关建议
联系单位:湖南省财政厅税政法规处,电子邮箱为:hnczt_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