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环保厅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下一步重金属污染治理工作作出了部署。 《通知》指出,省环保厅及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确定的各类限期治理项目(含清洁生产项目及技术示范项目等)必须全部下达限期治理通知书,限期治理技术方案必须于2012年9月20日前评审完毕。
各地环保局要对照省环保厅印发的《河南省涉重金属若干行业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做好限期治理技术方案的评审、批复和治理项目验收,并妥善保管限期治理档案。各级环保部门对限期治理技术方案编制和治理工程不得指定单位,由企业按照要求自行选定。省环保厅将适时对各地开展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