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合金在线》2009-3-18:国政府计划从2009年3月中开始,对来自日本、台湾及韩国之冷轧不锈钢扁轧制品,课徵反倾销税为期5年。但由于泰国部分进口商及制造业者抱怨,仍需自上述3国进口在泰国并未生产之上述不同等级钢品,因此泰国政府给与进口国半年优惠期限。
泰国反倾销委员会前于2003年3月10日公告,对来自日本、欧盟、台湾及韩国之冷轧不锈钢扁轧制品,课徵反倾销税为期5年至2008年3月12日止。泰国商业部外贸厅厅长Ms. Apiradi Tantraporn表示,根据调查,泰国国内冷轧不锈钢扁轧制品业者受到来自台湾、日本及韩国等进口商品倾销之影响,要求泰国政府对来自3国之冷轧不锈钢扁轧制品课徵反倾销税。Apiradi厅长指出,虽然泰国政府前对上述钢品课徵达50.99%之惩罚性税率,但前两年自上述3国进口之钢品仍不断增加。2007年泰国进口不锈钢钢品达2.4478万吨,其中1.7000万吨来自日本,2000吨来自台湾,1700吨来自南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