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概述月日,北方稀土()公告,经公司与原子能公司友好协商,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拟在氯化稀土生...
9月3日,北方稀土(600111)公告,经公司与原子能公司友好协商,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拟在氯化稀土生产及稀土氧化物分离、矿渣暂存与处置、稀土氧化物、稀土金属贸易经营、独居石精矿综合利用及铀钍分离工艺研究等领域开展广泛合作。双方拟在氯化稀土生产及稀土氧化物分离、矿渣暂存与处置、稀土氧化物、稀土金属贸易经营、独居石精矿综合利用及铀钍分离工艺研究等领域开展广泛合作。
具体合作内容如下:
1.稀土氧化物、稀土金属贸易合作经营。双方按照“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原则,积极探索多种合作形式。双方将在各自稀土氧化物产品方面形成优势互补,抓住稀土行业发展机遇,形成合力,实现共赢。
2.独居石精矿综合利用及铀钍分离工艺研究。原子能公司推动科研立项,充分发挥双方科研优势,通过对独居石及优溶渣进行适当处理以提取铀、钍、氯化稀土等有价值资源,待工艺路线验证成熟后,适时启动中试厂项目,为独居石开发的安全环保发展,提供标准、规范的研究成果和技术保障,共同推进稀土产业链精深发展。
3.氯化稀土供应、氯化稀土加工厂及稀土氧化物分离厂项目合作。在确保符合国家环境保护和稀土产业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双方在技术、资源、制度、管理、信息和资金等方面的优势,以市场为导向,开展氯化稀土产品合作,由原子能公司向公司供应氯化稀土并适时开展氯化稀土加工厂及稀土氧化物分离厂项目合作。
4.尾渣暂存与处置。原子能公司所属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拥有放射性物品运输资质和车队,以及国家低、中放固体废物的接收、储存和处置的合法场所。原子能公司负责为公司处置放射性尾渣,尾渣放射性指标、包装等需符合原子能公司处置或暂存的相关要求。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期限届满后如任何一方对继续合作未提出原则性异议,则合作期限自动延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