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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泉州闽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组织开展了4#、5#高炉(含喷煤系统)及料场升级改造项目的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审工作。
评审期间,专家组深入高炉作业区、喷煤作业区、原料作业区等关键生产区域,采取“现场检查+资料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安全设施的设计落实与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查验。
现场核查与资料审阅工作结束后,公司总经理吴秀仁主持召开项目安全验收评价评审会。经专家组综合评议,一致认为项目符合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同意通过安全设施施工验收及整体项目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