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概述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铸造产能的通知》(工信厅联装〔2019〕44号)和《江苏省铸造产能置换管理暂行办法》(苏工信规〔2020〕3号)要求,于2022年8月11日至2022年8月17日对兴化市恒源特钢有限公司退出产能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现将兴化市恒源特钢有限公司退出产能情况予以公告,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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