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概述近日,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印发《年河南省废气排放企业自动监控设施建设任务》的通知。明确指出经筛...
近日,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印发《2018年河南省废气排放企业自动监控设施建设任务》的通知。明确指出经筛查,全省共有908家废气排放企业应在2018年完成自动监控设施建设任务,其中,560家废气排放企业须在9月30日前完成自动监控设施建设任务;218家缓装废气排放企业应在恢复生产前完成自动监控设施建设任务;已完成自动监控设施建设任务的130家废气排放企业应于5月31日前与省环保部门联网。
通知对建陶企业规范基站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建陶企业要严格按照《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2017)、《固定污染源颗粒物、烟气(SO2、NOX)自动监控基站建设技术规范》(DB41/T1327-2016)的要求,按时完成自动监控设施建设任务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河南省环保厅将从8月1日起对滞后企业展开专项督导,并实施严格的考核和追责制度,对管理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力、部门监管责任缺失、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等行为,依法依纪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据了解,此前河南大部分建陶企业已经完成自动监控建设及联网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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