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概述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锆业(9.77, 0.18, 1.88%)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于2015年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变更“年产20,000吨高纯氯氧化锆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专项核查意见》和《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年产650吨核级海绵锆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经事后审查,由于工作疏忽,上述核查意见中“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的部分内容存在错误,现将更正内容予以公告。
一、对《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变更“年产20,000吨高纯氯氧化锆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专项核查意见》的更正
原公告:“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列示的第1点”
更正前:
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
■
更正后:
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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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年产650吨核级海绵锆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的更正
原公告:“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列示的第1点”
更正前:
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
■
更正后:
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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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更正外,前述核查意见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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